根据《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》(甬财社〔2024)1248号)、《宁波职业技术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》(宁职大〔2025〕34号)要求,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,须进行校内公示。公示信息如下:
培训项目名称:校企协同——XR虚拟制片(4K)产业工程师师资研修班
培训组织单位: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大学、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参训人员:徐犇鑫
所在部门:建筑与艺术学院
培训地点: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
培训时间:授课时间2026年8月19日-- 2026年8月25日
培训费总额(培训费+培训期间住宿费伙食费):湖南额定440元。培训费2980元,住宿1980元,伙食700元,总计5660
公示期限(3天):2026年8月3日--2026年8月5日
监督联系人:游华丽
监督联系电话:646095
建筑与艺术学院
2026年8月3日



